| 公务指南
凤庆县农业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农业的职能部门。下设有:农业技术推广中心、蚕桑技术推广中心、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、农业环保站、种子站、畜牧兽医站、水产站、渔政执法大队、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凤庆县分校10个事业单位。全县15个乡镇分别设有农科、农机、农经、畜牧4站。小湾、大寺、凤山、营盘4个乡镇设有蚕桑技术推广站。185个村委会,每村设有农科、农经、兽医防疫3大员。县乡两级共有职工398人。其中:行政干部22人,科技干部340人工人36人。技术结构为高职3人,中职53人,初职227人。文化结构:本科3人,专科41人,中专251人其它学历107人。
职责及业务范围
1.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农业、牧业、渔业面的法律、法规、条例。办理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农业行政管理工作任务。
2.编制全县主管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,区域开发和年度计划;负责主管产业项目的论证和立项申报工作,并负责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。
3.负责管理好全县涉农产业,组织对农业科学技术引进、试验、示范、推广、培训。搞好产前、产中、产后职能范围内的社会化配套服务以及农情信息工作。
4.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和完善,负责农民负担监督、管理,以及收益分配,农业统计工作。
5.负责管理全县的农业、畜牧业、渔业、农建、农业环保、农业生态、农机、农经等工作;负责农业用地、农业资源的管理保护和规划利用。
6.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,做好全县的农科教统筹工作。归口管理本局所属单位的人、财、物,保证全局工作运转协调灵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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